2019年综合应用备考技巧:《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白皮书
2019年3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白皮书。该文件对新疆的历史与现状,对新疆的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斗争进行了系统而科学的阐述,知识含量十分丰富,可以出题的考点十分密集,我们赶紧来学习一下吧!
考点一:新疆地理
【文件原文】新疆地处中国西北,位于亚欧大陆腹地,面积166万多平方公里,与蒙古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8个国家接壤。新疆自古就是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汇、多宗教并存的地区,是东西方文明交流的重要通道,著名的“丝绸之路”在此将古代中国与世界联系起来。
【文件解读】新疆面积166万多平方公里,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单位,占了中国土地的约1/5,比排名第二的西藏(122万平方公里)还多了将近一个四川的面积,所以新疆的小伙伴们,你们网购不包邮是有道理的呀!
与新疆接壤的国家有8个,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俄罗斯,我国东北有很长的国境线与俄罗斯相接,西北的新疆也有一小段与俄罗斯相接,就在新疆翘起来的那个尖尖上。中亚有五个国家,也就是我们熟知的五个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其中只有3个与我国接壤,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并不与我国接壤哦!
考点二:新疆历史
【文件原文】公元前60年,西汉在新疆地区设立西域都护府,标志着新疆地区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公元123年,东汉改西域都护府为西域长史府,继续行使管理西域的职权。三国曹魏政权继承汉制,在西域设戊己校尉。西晋在西域设置西域长史和戊己校尉管理军政事务。隋代,结束了中原长期割据状态,扩大了郡县制在西域的范围。唐代,中央政权对西域的管理大为加强,先后设置安西大都护府和北庭大都护府统辖天山南北,于阗王国自称唐朝宗属,随唐朝国姓李。宋代,西域地方政权与宋朝保持着朝贡关系,高昌回鹘尊中朝(宋)为舅,自称西州外甥。喀喇汗王朝多次派使臣向宋朝朝贡。元代,设北庭都元帅府、宣慰司等管理军政事务,加强了对西域的管辖。明代,中央政权设立哈密卫作为管理西域事务的机构。清代,清政府平定准噶尔叛乱,中国西北边界得以确定。此后,对新疆地区实行了更加系统的治理政策。1762年设立伊犁将军,实行军政合一的军府体制;1884年在新疆地区建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疆和平解放。1955年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文件解读】新疆自古就是中国领土,有很多历史考点需要大家记忆。比较重要的几个是:西汉在新疆地区设立西域都护府,标志着新疆地区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唐代先后设立安西大都护府和北庭大都护府统辖天山南北;元代设北庭都元帅府、宣慰司;明代设立哈密卫;清代设立伊犁将军;1884年新疆地区建省;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1955年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考点三:新疆民族
【文件原文】每个历史时期都有不同民族的大量人口进出新疆地区,都是新疆的共同开拓者。至19世纪末,已有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回、柯尔克孜、满、锡伯、塔吉克、达斡尔、乌孜别克、塔塔尔、俄罗斯共13个主要民族定居新疆,形成维吾尔族人口居多、多民族聚居分布的格局。
【文件解读】新疆是维吾尔族自治区,但民族众多,据统计有55个民族都在新疆有分布,世居新疆的有维吾尔、汉、哈萨克、回、柯尔克孜、蒙古、等13个民族。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有民族分裂势力鼓吹维吾尔族是突厥人的后裔,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维吾尔族的先民主要是隋唐时期的回纥人,后来又融合了吐鲁番盆地的汉人、塔里木盆地的焉耆人、龟兹人、于阗人、疏勒人以及元明时期迁徙过来的蒙古人。元代,维吾尔族先民在汉语中又称“畏兀儿”,1934年,新疆省发布政府令,决定统一使用“维吾尔”作为汉文规范称谓,意为维护你我团结。
考点四:新疆宗教
【文件原文】公元前4世纪以前,新疆地区流行的是原始宗教。大约在公元前1世纪,佛教传入新疆地区,逐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宗教。5世纪前后,道教传入新疆,6世纪,摩尼教和景教(基督教聂斯脱利派)相继传入新疆。9世纪末10世纪初,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南部。至16世纪初,新疆地区形成了以伊斯兰教为主、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
【文件解读】新疆地区历来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新教)、东正教在新疆都有传播,其中新疆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口最多,包括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等7个民族普遍信仰伊斯兰教。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有宗教极端势力鼓吹伊斯兰教是新疆地区各民族天生信仰的宗教、唯一信仰的宗教,这种说法也同样是不符合事实的。
考点五:宗教极端主义
【文件原文】宗教极端主义打着伊斯兰教旗号,但完全违背宗教教义,并不是伊斯兰教。长期以来,他们把极端思想与宗教捆绑在一起,与广大信教群众捆绑在一起,与社会生活捆绑在一起,煽动群众“除了真主以外不能服从任何人”,教唆信教群众抵制政府管理;鼓吹把一切不遵循极端做法的人都视为异教徒、宗教叛徒、民族败类,煽动辱骂、排斥、孤立不信教群众、党员干部和爱国宗教人士;否定和排斥一切世俗文化,宣扬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刊,强迫葬礼不哭、婚礼不笑,禁止人们唱歌跳舞,强制妇女穿戴蒙面罩袍;泛化“清真”概念,不仅在食品上,而且在药品、化妆品、服装等物品上都打上清真标签;无视新疆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多姿多彩、辉煌灿烂的传统文化,企图割裂中华文化与新疆各民族文化的联系。这一切,都是对现代文明的否定,都是对人类进步的破坏,都是对公民人权的粗暴侵犯。
【文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宗教极端主义的做法是违背我国宪法的,它强制公民信教,歧视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而且借宗教的名义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实际上也违背了宗教的教义本身。我国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保护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是完全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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