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王老师是某学校的英语老师,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了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王老师的行为应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 )。
A.给予记过处分
B.给予警告
C.给予罚款及通报批评
D.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题干中的教师的行为符合被行政处分或解聘的情形,故本题选D。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育法律法规 常考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招聘-初中 教育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