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不属于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的是( )。
A.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B.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
C.与其他老师相处不融洽的
D.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与其他教师相处不融洽不符合题干要求,所以C情况下不可以解聘教师。故本题选C。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育法律法规 常考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招聘-初中 教育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