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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考研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单选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挖掘机,出资比例分别为55%、30%、10%、5%。对该挖掘机的转让(   )。

A.甲一人即可决定

B.甲、乙二人同意即可

C.经任意三人同意即可

D.必须经四人一致同意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考点】按份共有、共有物处分权
【华图详解】《民法典·物权编》增加了共有物“三分之二”决的范围,增加了“变更性质或用途的”一类。依据《民法典》第301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二人的份额比例为85%,二人一起同意即可处分按份共有物了,故B正确,ACD错误。

知识点:共有 民法学 所有权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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