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关于宋代“翻异别推”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实行“审”与“判”相分离
B.农务繁忙季节停止民事诉讼审判
C.皇帝特诏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理
D.犯人翻供且“实碍重罪”时,须交由另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考点】“翻异别推”
【华图详解】实行“审”与“判”相分离是宋朝的“鞫谳分司制”,故A错误。农务繁忙季节停止民事诉讼审判是宋朝“务限法”中的内容,故B错误。皇帝特诏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理是唐朝“三司推事”里的内容,故C错误。犯人翻供且“实碍重罪”时,须交由另外的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故D正确。
【华图提醒】考生须注意翻异别推制经常考到,改换法官简称别推,改换司法机关简称别移。
知识点:宋朝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 隋唐宋法律制度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