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在法理学讨论课上,学生甲、乙、丙、丁分别表达了对法律权利和义务的看法,其中不正确的是( )。
A.甲认为,权利的实现离不开义务的履行
B.乙认为,有些权利和义务可以放弃或转让
C.丙认为,权利和义务均可表现为作为与不作为
D.丁认为,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受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考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华图详解】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一对表征法律主体关系和状态的范畴,是法学范畴体系中最基本的范畴。义务是权利的关联词或对应词,两者相辅相成,有权利即有义务,有义务即有权利,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二者互为目的,互为手段。从本质上看,权利是指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它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权利的实现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它反映着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独立自主和相互协作的关系的状态。故A选项正确,不选;从形式意义上讲,法律权利的一般含义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做岀某种行为的能力或资格,权利主体对其享有的某些权利是可以转让或放弃的,但是义务不可以放弃,同时注意,职权不能放弃、不可让与,故B选项错误,当选;C选项法律权利的一般含义是,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权利主体或享有权利人,依法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法律义务是指义务主体或承担义务人依法应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故C正确,不选;
D选项:权利和法一样受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文化发展;由于社会分工和利益资源的制约,每个人自身利益的实现和满足又离不开他人的协作和帮助,每个人必须为社会承担一定的责任,这就构成了义务概念存在的客观基础,故D正确,不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