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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考研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单选题)

关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曹魏律》将《刑名》篇置于律首,突出了律典总则的地位

B.《北魏律》经律学家张斐、杜预作注,故又称“张杜律”

C.《北齐律》首立“十恶重罪”,促进了礼法的结合

D.《梁律》正式创立官当制度,允许官员以官爵抵罪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考点】南北朝法律制度
【华图详解】A选项:正确,当选。
B选项:《晋律》经律学家张斐、杜预作注,故又称“张杜律”。
C选项:《北齐律》首立“重罪十条”。
D选项:《北魏律》正式创立官当制度,允许官员以官爵抵罪。BCD均错误,不选。

知识点: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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