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人员不得授予警衔的是( )。
A.刘某,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
B.张某,警察学院讲师
C.钟某,铁路公安局民警
D.毛某,处于试用期的新招录民警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评定授予警衔的范围:(一)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为:各级公安部门(包括公安部门设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部门的公安机构)、国家安全部门和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中,从事指挥决策、监督保障和业务工作的人民警察;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警察专业技术单位、院校、报社、医院中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属于人民警察序列,警察学院的讲师属于参公事业编制,其警衔为浅蓝色底板,铁路公安局民警属于专门机关警察,ABC项均应当授予警衔,说法正确。D项中,处于试用期的人民警察,不佩戴警衔,因此选择D项。
知识点:公安队伍建设 基础知识 公安基础知识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