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刑法,王某、李某的行为涉嫌构成:( )(单选)
A.王某、李某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B.王某、李某均构成制造、出售危害健康食品罪
C.王某、李某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王某、李某均构成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指出:“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B项:刑法中无此罪名。
D项: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法中并无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知识点: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