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客观而论,“复制比”居高不下,的确是很多“抄袭论文”的一大表征,如今很多作假论文浮出水面,就是因为过不了“查重”这一关。应看到,查重检测本身也存在客观不足,这种现实尴尬其实也是立法的尴尬。所谓抄袭,“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是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令人遗憾的是,谁能评定“抄袭”,法律并没有明确规范。根据1999年《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青岛市版权局的答复》,抄袭侵权“需具备四个要件”,即行为具有违法性、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还归纳出“高级抄袭”和“低级抄袭”的概念,但论文抄袭的认定标准,依旧“缥缈不定”。
这段文字意在强调:
A.需通过立法解决论文抄袭“复制比”
B.论文抄袭的认定标准要有明确的规定
C.论文抄袭滋生学术腐败,助长不良风气
D.论文抄袭虽具备“四个要件”,但治标不治本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文段先提及“复制比”居高不下是“抄袭论文”的一大表征,紧着转折后提出论文查重本身存在不足,这一不足也是立法的尴尬。其后通过转折“但令人遗憾的是……”引出观点,谁能评定“抄袭”,法律并没有明确规范,并列举抄袭侵权的“四个要件”,再次强调“论文抄袭的认定标准‘缥缈不定’”。文段是“分—总—分”的结构,强调论文抄袭存在的尴尬是对抄袭标准认定没有明确规范。
第二步,对比选项。B项是针对问题提出的合理对策,符合文段意图。
因此,选择B选项。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