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化妆品企业20×9年10月受托为某商场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3万元,商场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50万元(不含税)。已知该化妆品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该化妆品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
A.0
B.50÷(1-15%)×15% =8.82万元
C.(50+13)×15% =9.45万元
D.(50+13)÷(1-15%)×15% =11.12万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1)组成计税价格=(50+13)÷(1-15%)=74.12(万元);(2)应代收代缴消费税=74.12×15% =11.12(万元)。因此ABC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选D。
知识点:消费税法律制度 初会-经济法基础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