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哪种情况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
A.张加被剥夺政治权利
B.小溪因为过失犯罪判有期徒刑五年
C.刘强因故意犯罪判管制5个月
D.小兵聚众斗殴拘留7天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故选A。
B项:过失犯罪判有期徒刑五年,不符合“故意”这一要求,故不选。
C项:故意犯罪判拘役5个月,在量刑上不符合“有期徒刑以上” 这一要求,故不选。
D项:拘留7天,不符合“刑事处罚”这一要求,故不选。
知识点:教师法 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 教育法律文件 教师招聘 教育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