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贯彻(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原则》规定,应当给予调离原工作单位处理的是( )。
A.透露学生个人隐私
B.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C.对学生做出不公平评价,产生明显负面影响
D.不关心学生心理健康,迁就、放任、溺爱学生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贯彻(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原则》规定: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即依据本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没收违规收费,视情节轻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调离原工作单位、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工资,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依规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或者不利于社会安定、影响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行;有违法乱纪行为,涉外活动中有损国格、人格的或国家利益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关心和爱护学生,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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