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整体安排,2012年我区将继续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 村基层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工作。为做好选聘工作,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条件
第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二,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第四,身体健康。
(二)选聘范围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和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有北京户籍,2011年1月1日以后在国(境)外正规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3.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上半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成绩120分(含)以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60分(含)以上,且符合 《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条件的京外“985”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优先选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选聘:
(一)丰台户籍应届毕业生;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中共党员;
(四)学生干部;
(五)北京地区列入全国“985工程”、“211工程”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选聘数量
根据我区大学生村官空缺岗位情况,拟选聘24名。
四、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双选
1、时间:
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
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