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2012年我区将继续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 主任助理工作。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09〕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选聘公告:
一、 选聘范围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列入全国“985工程”、“211工程”高等院校统招统分的非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具有北京户籍,2011年1月1日以后在国(境)外正规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3、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上半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成绩120分(含)以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60分(含)以上,且符合 《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条件的京外“985”高校应届毕业生。
4、定向、委培、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在职进修班、函授班及其它各类同等学历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内。
二、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身体健康,有开展农村工作的身体条件;
5、能正常毕业并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非北京生源应届生要求成绩优秀,无补考和不及格记录。
6、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会干部等社会职务、中共党员、朝阳户籍、属于朝阳区急需专业的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选聘数量及专业
1、选聘总数:131人
2、选聘专业:文化文艺类、管理类、经济类、中文、法律、文秘、计算机、新闻、传媒、城市规划、会计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各乡具体选聘需求详见双选会当天选聘公告。
四、选聘程序
1、双向选择及资格初审。召开朝阳区2012年村官双选会,按照各乡村选聘条件,毕业生和各乡村进行双向选择,每名毕业生限报一个单位。同时, 各乡在双选现场对报名的毕业生进行初审资格,并将笔试和(或)面试方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于当天告知通过初审的毕业生。
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网上打印的大学生“村官”报名表,须所在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②就业推荐表,须由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
③统招统分证明,须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