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经验,考试大纲的要求是:
1.报考副县(处)、正县(处)级职务的,一般应在45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副局(地、厅)、正局(地、厅)级职务的,一般应在50岁以下,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副县(处)、正县(处)级职务的,需分别担任正科。副县(处)级职务2年以上;报考副局(地,厅)、正局(地、厅)级职务的,需分别担任正县(处)、副局(地、厅)级职务3年以上;任副职5年以上且特别优秀的,也可报考上一级副职。
3.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和2年以上相应的领导工作经历;报考局(地、厅)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具备8年以上工作经验和5年以上相应的领导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根据拟考职位的需要,适当放宽资历条件。
关于专业技术、专业技能则按岗位要求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