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发[2011]25号)规定,结合石景山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石景山区定于2011年10月份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共涉及14个单位36个岗位招聘37人(详见附件《石景山区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说明》)。
二、相关待遇
享受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待遇。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7、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证书,技术工人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技术工人等级证书。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1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出生日期截至2011年10月17日。
(四) 报名须持材料
1、报名表(网络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 1寸免冠照片2张;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7、符合随调条件的军队家属需出具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开具的符合随军标准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