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统战部光彩事业指导中心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高等院校诚聘1名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一、单位简介
中央统战部光彩事业指导中心是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央统战部指导全国光彩事业工作的办事、协调机构。
二、招聘对象
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除外)。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宣传调研部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
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语言文字基础扎实,实际写作能力强;
3.思想敏锐,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形势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有基本的了解;
4.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职业素养,善于合作。
5.具有一定的新闻专业知识;
6.大学英语6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7.有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至6月13日。
2.报名方法:
考生填写《中国光彩事业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以下邮箱:guangcaichina@126.com。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考生。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135号光彩事业指导中心
邮编:100800
联系人:樊友英
电话:010-58335321 传真:010-58335324
3.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内容主要是所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报名人数少于5人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时请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粘贴1寸彩色照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用人单位电话通知。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八、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与本人沟通确认。拟聘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进京落户等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定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