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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福建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工作通知(400名)
2011-12-12 09:25  http://xds.fjrclh.com/index.as 点击:

  三、选调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2、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学业成绩优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兴趣广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长观、就业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对选调工作认识正确,志愿到基层、到艰苦地方锻炼成长。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合格条件。

  5、本科生应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担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或院校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会副部长职务的时间不得少于2年(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生源的,担任1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应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新增选聘生必须在聘用期间表现优秀,有较强的基层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6、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5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新增选聘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

  7、报考法院、检察院类的,仅限于法律专业。

  8、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中成绩合格。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统一笔试,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法择优录用。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在聘用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突出工作业绩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和奖励的新增选聘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四、选调程序

  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一定程序进行选拔录取。

  1、确定划分名额。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有关单位研究确定各地2012年选调生的接收名额(见附件1),并下达省内各高等院校和省外重点大学的选调名额(见附件2)。

  2、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单位在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发布选调通知。符合条件的人选可直接在网上填表报名,报名时间从2011年11月20日8:00起至12月10日24:00止。

  报名者必须翔实准确地填写《福建省2012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应届优秀毕业生所在高等院校、新增选聘生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应严格审核,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

  填报志愿:选调生种类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3类,限报1项。工作地区分为沿海类(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山区类(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应届本科生、本省籍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生源地(即入大学前户籍所在地)原则报名。应届外省籍硕士和所有博士研究生实行“双向选择”,不受生源地限制。新增选聘生必须按照服务地或生源地原则报名。选调过程中如山区应届毕业生人选不足时,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进行适当调剂。

  凡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的应届优秀毕业生人选可同时兼报大学生村官,对进入考核未被录取为选调生的,如本人愿意调剂为大学生村官,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具体要求详见我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新增选聘生参加选调生招考未被录取的,仍按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新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0〕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我省报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报名者须交报名费80元。报名者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高等院校有关部门审核(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在参加笔试时予以退还报名费。此外,应届毕业生需准备同版1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表用)。

  省内高等院校报考流程:(1)发布选调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由院校党委负责,院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4)院校党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按选调计划数1:6的比例和山区沿海合适比例、男女生合适比例推荐人选。(5)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复审,确认拟推荐人选。(6)院校对拟推荐的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7)通过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人选于2012年1月3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8)发放准考证。院校学生工作处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处印章,留下存根,并收集汇总申请表。(9)各院校于2012年1月6日前将《福建省2012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12年选调生申请表》和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省外高等院校报考流程:(1)发布选调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福建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并按选调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4)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上网缴交报名费。(5)报名费缴交确认后,考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送所在院校党组织审核盖章。(6)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3日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7)2012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考生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和经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到福州大学(怡山校区,位于福州市工业路523号)子兴教学楼,将准考证送验并加盖钢印,裁下存根。同时,填写体检表、预交体检费,熟悉考场。

  新增选聘生报考流程:(1)发布选调信息。(2)符合条件的考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报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审核。(4)考生上网缴交报名费。(5)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3日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加盖公章,留下存根,并收集汇总申请表。(6)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于2012年1月6日前将《福建省2012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12年选调生申请表》和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考生务必记牢个人上网的用户密码,便于今后查询体检结果、考试成绩、考核名单、选调通知等信息。申请表、准考证、荣誉证书复印件、减免费用申请书等均须使用A4型复印(打印)纸,并保持纸面整洁。

  3、统一组织考试。2012年1月15日下午在福州大学(怡山校区)进行选调生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场秩序井然,严肃考场纪律,对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参加考试的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应届毕业生,在笔试后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前往主考室办理退还报名费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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