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方法考核官员清代规定,文职官员每三年考核一次,由吏部考功清吏司承办。对北京官员的考核称为京察,地方官员的考核称为大计。盛京做为陪都,其官员的考核与北京相同,也称为京察。
武官的考核,称为军政,由兵部职方清吏司承办,其考核方法与文官的大体相同,只是每五年举行一次。对八旗世爵的考核不列入军政,每三年考核一次。每次考核优异者由主管大员向皇上进行保举,给以奖励;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弹劾,给予处分。
清代官员的考核,按照品级的不同,分别由吏部或主管官员负责考核,一、二品大员由皇帝直接决定考核等级,下级官员由主管大员评定等级,考核一等或不合格者,要待皇帝接见后再给予奖励或处分。考核方法:一、二品大员为列题,其余官员的考核,京察分为引见、会核,大计分为考题、会核,军政和八旗世爵均为会核。
京察京察每逢子、卯、午、酉年进行。一、二品大员的考核称为列题,各省总督、巡抚的考核也归入京察,由吏部开送履历,呈报皇帝,由皇帝钦定考核等级。北京和盛京的三品、四品实职官员的考核为引见,由吏部将其履历清单呈报,由皇帝亲自接见询问,考核等级听候皇帝指示。北京及盛京的五品以下官员考核为会核,即由本衙门堂官考察其表现注写评语,拟定考核等级。整个盛京地区(辽宁全境)管理民务的府厅州县官员考核全部列入京察。
大计大计每逢寅、巳、申、亥年进行。管理一省钱粮征收事务的布政使、案件审核事务的按察使,由总督、巡抚注写考核评语,提交吏部,由吏部汇总具题,由皇帝决定考核等级,称为考题。各省其余官员的考核均为会核,由各级主管官员分别考查其下属之职后,提出考核意见,申报给总督、巡抚,由总督、巡抚决定考核等级。管理北京地区民务的顺天府所属各厅州县官员,归大计考核。京察和大计均由吏部会同都察院、吏科、京畿道负责审核定稿。
军政一、二品大员由兵部列题,包括盛京在内的驻防将军及各地都统、副都统、总兵等,由皇帝决定考核等级。三品以下武官的考核为会核,由其主管大员拟定考核等级后报送兵部,由兵部会同都察院、兵科、京畿道审核定稿。
八旗世爵八旗世爵是指八旗中允许世袭的公、侯、伯、子、男直至世袭七品官等,他们的考核不列入军政,每三年由其主管大臣考察骑射、满语,优异者列为一等引见,准其记录二次;如果骑射、满语生疏,但身体健康可以教育者,罚俸一年,仍留世爵,如下次考核还不合格者,革爵另袭。考核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清代官员考核内容十分广泛,凡职务之内,均为考核内容,考核合格者分为三等,分别为一等称职、二等勤职、三等供职。京察优异者称为京察一等,大计优异者称为大计卓异。不合格者列入六法,由主管大员向皇帝上奏折进行弹劾,给以处分。
文官的考核清代文官主要考核守、才、政、年四个方面,称为“居官方面”。
其中“清”是指为政清廉,“谨”指为人谨慎,“平”为表现一般,“长”指能力出众,“勤”指勤政爱民。
“年”指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年纪在35岁以下为“青”、36岁到50岁为“壮”、51岁到65岁为“健”。超过六十五岁则为“逾齿”。此外,有些官员如知府、知州、知县等,还负责当地的赋税征收及仓库钱粮的收支等,对这些人还要考核其仓库是否亏空,赋税是否征收完成,称为“钱粮仓库方面”。对官员的考核按照评语分为三等,一等为称职,二等为勤职,三等为供职。考核评语十分简练,多为一等八个字,二等七个字,用规定的文字语言来准确反映出考核对象的全貌。
清代明文规定,考核时不得进行长篇大论的叙述,简明扼要即可。
例如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京察时,列为一等的盛京户部郎中锡龄阿的考核鉴定只有一页纸,先是叙述其简历:“正蓝旗满洲人,宝贵佐领下附贡生,年四十八岁,食俸二十五年”,考核四格为“守清、政勤、才长、年壮”,考核等级为“一等”,结论为“应留”,向上面申报其考核评语为十六字:“器重才长,有为有守,才长心细,明干有为”。这还是因为他表现优异,否则一等的评语仅为8个字,而二等的评语仅为7个字,如同时被考核的笔帖式恩隆评语为“人谨慎、办事留心”。大计卓异者,按其政绩在册内注写说明,如:“无加派,无滥刑,无盗案,无钱粮拖欠,无亏空仓库银米,境内民生得所,地方日有起色”之类。
凡是官员考核为二、三等的,知县、知州、知府等官,在考核册上“钱粮仓库”注明“收管无亏”,“居官”注明“守才政年”,由其该管上司申报总督、巡抚注明考核评语后,提交到吏部复查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