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当地媒体报道称,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主任韩玉梅在调查期间,“组织、指使他人删除体检数据,破坏血常规检验仪器,烧毁数据存储器,订立攻守同盟,隐瞒事实真相,严重干扰办案”,“经长治市医学院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韩玉梅开除党籍处分;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参与破坏血常规检验仪器、损坏数据存储器的,还有另外4人。其中两人在事发时系和平医院员工,另两人为长治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
上述报道显示,和平医院体检科检验师杨文芳、和平医院检验科检验员李臻“在调查期间,伙同他人删除体检数据,参与订立攻守同盟,隐瞒事实真相,严重干扰办案”;长治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郭伟、长治市公安局情报处工作人员王立“在调查期间,帮助韩玉梅破坏存有考生体检数据的检验仪器,损坏数据存储器,致使2011年公务员体检血常规化验数据无法恢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
上述事实意味着,宋江明参加2011年长治市公务员考录体检的血红蛋白测定值到底是多少,也许永远是一个谜。
目前,和平医院已解除与杨文芳、李臻的合同关系,两人因涉嫌犯罪,分别被检察机关和长治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长治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郭伟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经长治市公安局研究,决定给予王立行政记大过处分。两人均因涉嫌犯罪被长治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此外,因对分管的体检科工作人员在公务员录用体检中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失察,和平医院副院长陈广斌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在宋江明体检报告上签署“不合格”体检结论的主检医师祁露霞并没有被追责。记者了解到,祁露霞不在责任人之列的原因可能是其对相关内幕“不知情”。
是否还有其他隐情
长治当地媒体披露的案情,一定程度上还原了宋江明体检“被贫血”的离奇经历。然而,对递补考生贾美玉在资格审查和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疑问,官方尚未给出更详细的解释。
2011年11月21日下午,长治市环保局副局长悦元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2011年长治市环保局在递交招录计划时,明确要求招录两名男性考生。
在长治市环保局提供的名为“2011年度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计划”的表格的左上方,盖有“山西省长治市环境保护局”的“人事专用章”。表格的内容显示,2011年长治市环保局计划录用两名科员。其中,宋江明所报考的“科员2”职位要求“男性”,专业要求是“法学(环境资源法)”。
但在长治市人社局向记者提供的“长治市行政机关2011年考录公务员(含参照管理)职位表”上,长治市环保局“科员2”这一职位的专业要求是“环境资源法及相关专业”,其他要求一项是空白的。
在申诉过程中,宋江明发现,递补考生贾美玉所学的专业为“环境资源科学”。于是,他向长治市人社局公务员科提出,贾美玉的专业不符合招考条件。
长治市人社局公务员科工作人员答复称,此事已请示过省人社厅,属于“相关专业”。
2011年12月13日,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山西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对公务员考录资格审查的问题作了专门的补充解释。
2011年9月19日,山西人事考试网公布《2011年忻州市、长治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公示》。其中,2011年长治市行政机关拟录用人员的公示日期为9月19日至9月25日。但在9月23日,即公示期结束的两天前,长治市人社局便在递补宋江明进入后续考录环节的贾美玉的“山西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上,给出了“同意录用”的意见。
对此,国家公务员局考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务员考录中,公示是一个必须环节,要实现考录部门的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结合,确保程序规范。不能公示期还没满,就给出录用意见了。这样就失去了公示的意义。”
此外,记者近日接到读者举报称,贾美玉参加2011年长治市公务员考录时,其笔试在长治十六中的考点考试,而其大伯贾志强恰为长治十六中的校长。
“贾志强理应回避,他不但没有回避反而作为主考,严重违反了国家的考试政策。”该读者说。
他为此向中国长治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写信反映相关情况。随后,市长信箱协调长治市教育局对该读者反映的情况作了回复。
回复称:“十六中2011年没有组织过公务员考试,而只是组织了几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所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但该读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贾美玉参加笔试的考点就在十六中,“回复不对”。
1月17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从长治市人社局获悉,长治市十六中是2011年长治市公务员考录的笔试考点之一,但贾美玉是否在该考点考试需要查看相关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