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使用人员编制4名,市人事局和市环保局决定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需补充的4名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
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三、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环保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专业技术水平高,综合实践能力强。
5、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四、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所需条件
岗位 |
所学专业 |
招聘
人数 |
报考所需条件 |
考试方式 |
(环境)地理信息系统 |
(环境)地理信息系统 |
1 |
普通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
考核 |
分析化学 |
分析化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应用化学 |
1 |
2009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笔试
考核 |
1 |
2009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1 |
普通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
笔试、考核 |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长沙市解放东路106号,华海3C数码广场正对面),电话:0731-2622118。
3、报名时需携带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带毕业院校就业分配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原件及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信息卡,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5、外地考生报名方式:可采取函报,即从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传真至0731-2622118,函报时间为6月9日-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其它时间函报无效。经初审合格的函报人员名单将于6月15日前在长沙人才网、长沙考试网上公布。
6、若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4:1(不含4:1),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
7、准考证领取时间:现场报名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信息单6月19日到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领取准考证;函报人员于6月19日凭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到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经验证后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1、分析化学、环境工程岗位的笔试时间初定为:2009年6月21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合成。
3、笔试后,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依专业知识成绩)。
4、笔试成绩不带入考核。
5、(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考试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直接进入考核。
6、岗位考核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分析化学岗位、环境工程岗位考核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准)。
2、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
3、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成绩70分以上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人员。
2、体检由市环保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3、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但根据(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岗位、分析化学岗位的特点,报考这两个岗位的考生视力有色弱、色盲现象的为体检不合格人员。
4、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 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条件。
八、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环保局审查,由市人事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用人单位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新录取的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事局办理合同鉴证及人事代理手续。
联系电话:0731-2622118(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人事科)。
0731-8666045
长沙市人事局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