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专门职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及计算机水平等职位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
4、报考选招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村(居)委工作职位及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交保证书(见附件3)。
5、面试对象要按要求提交真实、准确的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面试对象在通过报考资格复审后须交报考费20元,并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要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7.经录用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前,属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报到证,属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交国家权威部门学历认证书。
四、报考选招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村居委工作职位(招考职位代码:504001001—504009001)的面试对象,在阅读本通知后请及时以“招考职位(专业)代码,姓名收到”的方式回复13729226219。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人民检察院、法院系统法警职位面试对象的体能测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 《汕头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表》
2. 《到岗在岗工作承诺书》
3.《保证书》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