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时 间:2012年9月16日(星期日)
科 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院现场查询。
各科目考试大纲请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查询。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按两科成绩各占5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该职位面试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面试名额按如下办法分段计算:设入围面试名额为R,拟招名额为Y,当Y≤5时,R=3Y;当5
其他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人数少于本职位面试名额的,则该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初审、体能测评和面试。
笔试成绩、排名、合格分数线及参加资格初审人员将于9月28日16:00后在深圳组工在线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初审
时 间:2012年10月11日
地点及具体安排:9月28日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深圳组工在线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报名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含院系推荐意见和成绩单)、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职位有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它情况的,还须提供其它相关材料。
资格初审须现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人员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体能测评、面试资格。
除报考司法警察职位外,报考综合管理类(职位编码:201208D001-201208D096)的,经资格初审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司法警察职位(职位编码:201208D097-201208D110)的,经资格初审合格,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现场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评资格。因资格初审不合格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资格初审需报考人员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资格初审现场并进行签到,等候资格初审。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资格初审现场签到和接受资格初审的或未经现场主办机构许可中途离开资格初审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初审是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聘任审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