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能测评(限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
时 间:2012年10月18日
地点及具体安排:10月16日16:00在深圳组工在线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男子项目为1000米长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项目为800米长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参加体能测评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体能测评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体能测评现场并签到,等候体能测评。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的体能测评现场签到和参加体能测评的或未经现场主办机构许可中途离开体能测评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因放弃体能测评资格或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职位的面试名额出现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
时 间:2012年10月26日
地点及相关要求:10月23日16:00在深圳组工在线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委组织部划定。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拟招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均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将于11月2日16:00在深圳组工在线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
体检时间:2012年11月6日
地点及相关要求:11月2日与报考人员总成绩同时在深圳组工在线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依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并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考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组工在线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示7天。
在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或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可在本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均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在资格复审、考察或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职位需递补的,需由招考单位提出递补意见。招考单位递补报考人员,须在2013年4月26日前完成。
资格复审、考察等事项的要求于11月中旬在深圳组工在线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