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专业实践技能测试
列入考察对象人选同时参加专业实践技能测试,由相关领域专家对考察人选的专业实践技能进行测试,形成书面评价意见。
(五)党委研究决定
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专业实践技能测试评价意见和综合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局党委集体讨论提出建议任用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呈报区委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六)试用与任职
对党委决定任用的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方式: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报名者可以到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广州市荔湾公选办邮箱:gzlwgx@163.com。
(二)报名材料:《 2011年广州市荔湾区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请登录广州荔湾信息网http://www.lw.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5张。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三)报名地点: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区委办公大楼618室;联系电话:020-81599867,020-81599871;传真:020-81599869;邮编:510360;联系人:杨祖定,肖玲。
(四)报名时间:延长到2011年7月23日(星期六)17:30。(周六、日照常接受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
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2011年广州市荔湾区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