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若笔试合格者少于该比例,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一并通知。
4.计分方式
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与面试分别占总成绩60%和4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
应聘人员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
确定体检对象,并通知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的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拟招聘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知识产权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考察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实行规定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
四、待遇
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享受聘任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中止或取消其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保证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广州知识产权信息网上发布(http://www.gzipo.gov.cn)。咨询电话:020-38288466、38289719。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