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书法院是直属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文联”)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书法院主要任务为:收藏书法艺术精品;陈列书法作品;举办书法展览;进行书法学术研究;加强对中国书法艺术的民族性、公益性、基础性、理论性的宣传和研究工作;组织书法艺术创作;开展海内外的书法艺术交流。办公地点在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书法艺术工作力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法院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数为3人,具体招聘岗位为:
1、书法院副院长1名;
2、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口人员,具备以上学历职称条件的,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0周岁、45周岁和5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6月11日。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