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 22号)文件精神,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考核等工作程序。经研究决定,现将拟聘用覃淇锋等64人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0年9月27日开始至10月3日止)。对拟聘用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0年10月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广西公路管理局政治处(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3号,邮政编码:535000,联系电话:0771-2115850。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