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来宾市城区警务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为继续打造来宾市城区平安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来宾市公安局决定对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协警人员进行扩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公开招聘
(一)招聘范围
(1)2010年后复员退伍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来宾市各县(市)区户籍,或在来宾市服役的复员退伍军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5.18岁以上、25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至1994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士官年龄放宽至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颜面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 男性身高要求1.68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米以上;
8.学历
(1) 2010年后退役士兵: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大专以上。
9.优先聘用条件
(1)2010年后退役士兵: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获营级以上单位授予优秀士兵、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营以上单位技能竞赛获奖者、士官、有摩托车驾驶证者;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文科、法律类专业、党员、获优秀学生干部、有摩托车驾驶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