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我中心决定于2011年下半年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财会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位数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共5名,具体职位是:本中心下设各县(区)管理部财会岗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个人奉献精神。
(四)年龄在35周岁(197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如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大专)以上财会专业毕业。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至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恕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两张。
(三)报名地点: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贺州市新风街50号。办公室电话:0774-5124809。联系人:朱玲,手机:13607848883;容频,手机:13635100617。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30人以上,则采用先进行笔试,笔试试题委托市人社局组织命题,采取闭卷笔试,然后按照1:6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30人时,则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行面试。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试题委托市人社局组织命题,面试考官由人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员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体检
1.考核: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2.体检:组织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五、确定拟聘人选、公示
(一)确定拟聘人员:面试、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二)公示:拟聘人选确定后,在贺州市人才网、贺州市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予以聘用。并按照招聘单位在职人员进行管理。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本招聘简章由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