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将面向全国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以满足局机关工作岗位需要。为确保本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编办发〔2007〕1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有关问题的说明》(桂编办发〔2007〕8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简介
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成立于1985年10月,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行政执法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履行政府对道路运输行业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负责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指导、监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以及其他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下,由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四、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五、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有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