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引进人才的管理
1.引进人才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施人员聘用制度,与用人单位首次应签订不少于5年(含5年)的聘用合同。不满5年调离用人单位或自动离职的,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2.用人单位协同凭祥市卫生局制定引进人才绩效考核办法,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发放津补贴的依据。
3.引进人才纳入凭祥市委管理,涉及解聘、续聘、岗位变动等事项需经凭祥市委讨论决定。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2012年5月15日起,从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下载填写《招聘报名表》。于2012年6 月 10日前将《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连同毕业、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用特快专递邮寄或由本人直接送至广西凭祥市卫生局医政股(寄出日期截止6月10日,以邮戳为准)。
(二)经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合格者录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引进卫生技术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情况和面试、体检、录用等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凭祥市纪检监察局:0771—8520805;凭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771—8522699。
七、其他要求
1.应聘者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所有应聘者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3.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凭祥市引进卫生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1-8520111,0771-8523696。
凭祥市引进卫生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