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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1666名工作人员
2012-05-27 12:03  华图网校 点击: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职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如考察中出现考察意见为不合格者,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依据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组织体检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时间:2012年9月20日前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1.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总成绩、考察与体检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县(市、区)委、政府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在河池人才网、河池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和各县(市、区)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2.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将拟聘人员名单及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招聘单位和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的报考人员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面试、考察通知或体检、公示后的2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随意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公示时间:2012年10月10日前。

  聘用审批时间:2012年10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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