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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广西鹿寨县事业单位二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2012-06-20 09:54  华图网校 点击:

  八、人员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鹿寨县政府网 (http://www.luzhai.gov.cn/)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 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2012年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招聘人员审批表》,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 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2012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后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0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 报到上班或无法正常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按《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签订聘用合同书。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相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鹿办发[2012]13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 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在案。

  附件:1、2012年鹿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编外聘用报名表

  2、2012年鹿寨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编外聘用计划表汇总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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