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银行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是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管理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国家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学校,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科研先进单位。为满足我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2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
一、工作原则
1.按需招聘。根据各专业发展的规划和岗位设置情况,结合现有人员状况,有目的地分层次招聘所需人员。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人员原则。
二、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校长助理
成 员:人事科、办公室、教务科、各教学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人事科,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2)纪律监督小组
组长:纪委书记
成员: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工会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包括直接考核的岗位)<详见附件>
四、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热爱中职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学历和职称条件:要求均为国民教育全日制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证;或具有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3、年龄条件:
(1)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2)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3)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中的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