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机制,拓宽卫生监督部门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活力,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州卫生监督系统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到黔东南州卫生监督局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州卫生监督局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州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州卫生监督局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2名。其中: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医政监督科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职位(岗位)
详见《黔东南州卫生监督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黔东南州卫生监督系统在编、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遴选人员应具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报考专业见职位表)和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7、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卫生监督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黔东南州卫生监督局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 6 月15日至 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黔东南州卫生监督局办公室(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西路66号)。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市所属单位须县市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2);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审验公章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黔东南州卫生监督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每人限报1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