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9日-2011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原县政府大院进门左侧政协办公大楼四楼。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已婚考生须持本人所在地计生部门出据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简章》,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16k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机填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 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 格审查合格后予以确认。各招聘单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 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
(5)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教师职位比例为2: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4日。
4.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8月18日-2011年8月19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报名凭据到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领取。
五、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150分:《公共基础知识》(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若有变化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
2011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 《公共基础知识》(教师职位科目为《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教师职位为2∶1)比例以内(含3∶1,教师职位的2∶1)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尾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㈡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加分
本次招考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㈠报名时,凡参加我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加分幅度为:1年以上不足2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2年以上不足3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3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
㈡加分确认。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根 据本人向所在服务县(市、区)引导办申请,填写《毕节地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县团委上报毕节 地区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及毕节地区引导办审核批准。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 总成绩中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