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 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 审时将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㈠公示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㈡聘用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工作。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以就业推荐表报名的应届生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选派到乡镇工作的职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选择工作岗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6135(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4235090(黔西县监察局)
0857-4245211(人社局纪检组)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zqxrl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附件:
1.黔西县201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报名表
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