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丹寨县行政中心一楼
3、报名要求:
(1)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聘用单位的一个职位(报考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林业站和丹寨县木材检查站等单位的,待政审考察合格后,按报考单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考试的方式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①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和超过1:3比例的,需组织笔试,笔试后再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及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②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如该职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均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可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该职位报考人员学历既有大学专科又有中专或全部为中专的,则该职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③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1以内的,如该职位报考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可采取考核考察选拔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但拟聘用人选在校所有学科的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成绩单上学科成绩未标明具体成绩分数的,按优85分,良和中75分,及格60分计);如该职位报考人员学历为中专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2)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持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县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填写要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要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名和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丹寨县人社部门印章。
(三)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2012年1月5日至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丹寨县行政中心一楼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