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笔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2年1月7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丹寨县县城所在地,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笔试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比例超过1:3以上的岗位,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以上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分数为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面试,但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该生所在面试考场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
报考比例超过1:3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含直接入闱面试,但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该面试考生所在面试考场(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该面试考生所在面试考场(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确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三)总成绩比例计算
1、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