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以下简称“上海海事局”)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报考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简章中设置的职数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招考简章中设置的职数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和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具体面试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面试时间
1、面试定于2011年2月23日-2月25日之间进行,请各位考生于2011年2月22日—2月24日进行报到和资格审查和面试(各职位具体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参见附件二)。
2、报到和资格审查为面试的前一天,时间从下午13:30开始,如因个人原因验证迟到而导致抽签滞后,所带来的不利后果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面试地点及交通
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90号海事大厦
交通线路:地铁四号线海伦路站下或公交55、123、100等至临平北路下。(具体公交线路及地图见附件三)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