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以下简称“山东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报考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非通用语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职数1:4或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1:4或1:3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面试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2月23日08:30~16:00时,面试时间为2011年2月24日至2月25日。具体面试职位日程安排见附件二。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
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设在青岛远洋船员学院(青岛市江西路84号)。地点线路图见附件三。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2011年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请考生见到本公告后,于2月11日17:00时前(节假日时间除外)将《面试确认单》(见附件三)传真至我局(传真电话:0532-86671179)或通过E-mail发送《面试确认单》到公告邮箱sdhsjrjc@sina.cn中,同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电话:0532-86671179),我局也将组织人员与考生进行联系,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同放弃面试。请广大考生及时与我们联系,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如自愿放弃参加面试,应于2011年2月11日17:00时之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三)的书面材料传真给山东海事局(传真电话:0532-86671179)。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考生,我局将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