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09年、201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者,若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而其所报考职位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者,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材料(样本见附件三);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具体提交时间以我局确定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8)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提供党或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八级等外语类证书应届毕业生在录用报到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应届毕业生在录用报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要求两年基层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10)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携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体检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及体检费用由山东海事局承担。
5、因咨询电话繁忙,非紧急事项请通过E-mail方式联系,其它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海事局和山东海事局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山东海事局公开招录工作联系电话:0532-86671179。E-mail:
sdhsjrjc@sina.cn 。邮寄地址:青岛市巫峡路21号山东海事局803室,邮编:266002。
6、本次面试正值春运期间,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7、山东海事局招录公务员工作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532-850987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
二○一一年元月二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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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东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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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东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日程
三、面试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样本及面试地点、行车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