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效的论证必须遵循一定的论证规则,违反了这些规则就会犯相应的逻辑错误,论证就是无效的。可以从概念、语言、论点(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等几个方面来查看论证的有效性。本文专家就对常出现的论证方式的有效性进行讲解。
在论证中,论证方式是联系论点与论据的纽带。只有合乎逻辑的论证方式,才能保证从论据的真实性推出论点的真实性。因此,论证方式的规则只有一条,即论据和论点之间应有必然的逻辑联系。
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推不出”的逻辑错误,这类错误经常出现在可能性推理题中,其主要表现有:
(1)违反推理规则
要使论据和论点之间有必然的逻辑联系,保证从论据合乎逻辑地推出论点,必须遵守有关的推理规则。凡违反推理规则而进行的论证,必然犯“推不出”的逻辑错误。这类错误通常出现在评价型题目中,结合必然性推理的相关知识进行考查,考生需要准确把握题干的推理形式,从而发现其中的错误。
(2)无关推论
凡在论证过程中,用与论点毫无联系的论据去推论论点,就叫“无关推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论据是真实的,仍然推不出论点。
这类错误一般出现在削弱型、加强型和结论型题目中,经常会出现论证中没有出现的新的概念,比较容易区分。
(3)以偏概全
以有限定条件的原则为论据,错误地推论出一个超越这一限定条件的结论,把在一定条件下的真实判断当作无条件的真实判断,或以片面的论据推出全面的结论,这就是“以偏概全”的错误。这类错误多在削弱型题目中出现。
(4)论据不充分
在论证过程中,有时提供的论据虽说不是与论点不相干,但却不足以推出论点,即仍不能从论据合乎逻辑地证明论点,这样的错误称为“论据不充分”。
(5)以人为据
在论证过程中,不是以事实和已经证明的科学原理为依据,而是以与论题有关的人的权威、地位、品德、人格等作为论证这一判断真假的依据,这就是“以人为据”。具体表现为“诉诸权威”、“诉诸无知”等。这类错误一般出现在结论型、削弱型、加强型等题目中。
①诉诸权威
“诉诸权威”是指在论证中以权威作为论据的根基,而不是以逻辑或事实来支持论点。
例如:地心说是不能怀疑的,因为亚里士多德就是这么认为的。
在这个例子中,对于地心说不容怀疑这个论题,紧紧依靠亚里士多德的言论来证明其为真,是典型的“诉诸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