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证书(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及相应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到报名地点领取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多报的取消报名资格。(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得拒绝报名。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结果经招聘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对符合报考要求考生的基本情况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二)领取准考证
8月15日,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按此公示要求进行填写并下载领取《准考证》。考生进入考场,监考人员检查证件发现《准考证》上考生个人信息填写不准确或粘贴的照片(应与报名所交照片一致)不是考生本人,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
(三)命题和笔试
命题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命题的时间和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确定考试科目,可包含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和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同时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也可以采用操作测试等其他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小组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面试时间及地点另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将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考核
根据入围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拟聘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少数民族人员优先,此外,面试分高者优先;面试分并列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市人社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市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