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海南气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我局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11年海南省气象部门新进人员招录计划表》;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
2.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察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公告范围和时间: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气象局网站、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10年11月16日至2011年1月7日。
(二)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1月7日。
(三)报名方法:应聘者可登陆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网站投递求职简历,也可将求职简历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至省气象局组织人事处的邮箱hainanqx@163.com,或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海南省气象局组织人事处报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路琼苑宾馆1407房,电话:089865380568,联系人:王巧丽)。
(四)报名要求
1.近两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在校学习成绩单、有关证书(如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其他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复印件,已婚者需提供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