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和分数将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及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八)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869356(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附: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