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是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土地、矿产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执法监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监督岗1人,环境监察岗1人,矿产监察岗1人。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性公民。
2.专业条件
(1)执法监督岗位
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和学士(含)以上学位,法律专业。
(2)环境监察岗位
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和学士(含)以上学位,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专业。
(3)矿产监察岗位
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和学士(含)以上学位,地质、矿产专业。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2月29日至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海口市美贤路9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大楼二楼205室。
报名提交资料:请报考者登陆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dloer.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或到我总队现场领取《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5张;
4、相关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人员若与现工作单位仍有劳动合同关系存续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上述1-3项资料必须提供,4-6项视报考者情况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