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广宗县户籍(或广宗生源地),且年满18周岁(1994年5月2日前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5月2日。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拟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人员3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宗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